第13章 伤牛困危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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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月光穿过枝桠,在地面投下晃动的阴影。

  他屏住呼吸,盯着阴影中若隐若现的轮廓。

  后颈寒毛根根竖起。

  心跳快冲出嗓子眼时,一声幼崽般的呜咽突然响起。

  紧接着,一只瘸腿的老狼崽跌跌撞撞扑了出来。

  嘴里叼着半块带血的兔子肉,尾巴摇得比他的手还欢。

  “……就这?”

  沈默举着树枝僵在原地,手腕因过度紧绷微微发抖。

  狼崽凑上来,湿漉漉的鼻子蹭了蹭他掌心。

  突然“嗷呜”一声,把兔子肉甩在他沾满血污的鞋面上。

  腐肉腥味混着草屑味,熏得他后槽牙直痒。

  远处传来狼群此起彼伏的嚎叫。

  大概是在呼唤这只走丢的幼崽。

  沈默一脚踹开兔子肉,哭笑不得骂道:“去去去!差点被你吓死!”

  狼崽委屈呜咽两声,却叼住他的裤腿不放。

  毛茸茸的尾巴扫过后臀野枣刺,疼得他原地蹦起:“松开!信不信我拿你炖狼肉汤!”

  僵持间,狼崽耳朵一竖。

  松开嘴朝着树林深处狂奔而去。

  只留下沈默对着空荡荡的夜色发愣,摸了摸后颈未消的冷汗:“以后见着兔子肉,都得犯应激反应了。”

  三月初四,卯时三刻,县衙演武厅。

  鼓声三响,青石板上洇着晨露。

  沈默踩着鼓点撞进角门,后臀刺痛混着汗尘味,将山洞的潮湿一把撞散。

  木牌捕快两两交击,拳脚风啸与喝骂声绞成密网。

  石灯笼积灰簌簌落。

  “沈默!今儿可别藏着掖着!”

  陈二娃在兵器架旁挥汗大喊,指尖转着铜钱暗器,“让我瞧瞧你那牛气冲天的莽牛拳!”

  铜钱脱手即飞,擦过沈默右耳际的碎发,「噗」地钉入三步外兵器架的牛皮箭靶。

  脚尖点地带起残影,反观沈默,拳风刚递出就像泄了气的皮球。

  昨夜与贼人死战,又被狼崽折腾,每出一拳,手肘内侧传来针刺般的痛。

  鞋跟还黏着半片兔毛,随着踢腿动作晃出细碎血点。

  \"你这牛蹄子是灌了铅?\"陈二娃侧身躲过扫堂腿,戏谑挑眉。

  沈默咧嘴苦笑,揉着发僵的手腕:\"昨夜撞见狼群,腿肚子到现在还转筋呢,要不你请我喝碗羊杂汤补补?\"

  铜制兵器架在晨光里投下菱形阴影,他余光扫过阴影交界处 —— 赵捕头的皂靴尖正碾着石缝里的野苜蓿,手指在刀柄龙凤纹上磨出细碎的光。

  瞥见赵捕头的目光像淬了霜的刀,正钉在自己挥到半途的拳头上,靴跟磕到青石板凸起的刹那,赵捕头的声音像从砖缝里渗出来似的——

  “好小子!莽牛拳练到融会贯通,铁牌里都少见!”

  赵捕头突然开口,却又猛地回神。

  手中茶杯 “啪” 地碎裂,茶水溅湿衣襟:“太像了…… 像他父亲当年使拳的模样。”

  对练一结束,赵捕头大步上前。

  “出招无力,是不是有心事?”

  沈默只得推说:“练武伤了经脉……”

  赵捕头轻叹一声,掏出温润小玉瓶:“州府特供养脉丹,临江县一年才三瓶。你是可造之材,拿去养伤。”

  递药时,手指重重按在刀柄上,似在克制什么。

  王猛掌心的老茧如铁砂打磨般擦过沈默脖颈,声如洪钟打断他的话:“小子!这养脉丹可是州府库房锁着的金豆子!咱临江衙门口儿一年就掰得到三瓶儿!等你伤好了,咱去西市酒肆喝两坛,再摔两跤!”

  他袖口的酒气扑面而来,沈默注意到其掌心老茧呈铁砂掌特有的网状纹路 —— 那是练至小成的标志。

  沈默刚要答话,钱贵已笑着走来。

  这位捕快招牌式的亲切笑容下,指尖不轻不重戳了戳他肩胛骨,像在检查牲口肥瘦:“你这伤严不严重啊?听说西市新开的赌坊,骰子声吵得人睡不着觉…… 咱弟兄们总得去‘关照’一下不是?”

  沈默心中警惕,面上不动声色:“钱捕快放心,只是点小伤。往后还得靠您多带带弟兄们。”

  沈默应付完钱贵,转身面向众人。

  “多谢赵捕头!也谢谢各位前辈的祝贺!”

  在众人或羡慕、或嫉妒、或意味深长的目光中,沈默迈步离开演武场。

  日头攀升至中天。

  檐下的苗疆铜铃在暖风中摇晃,发出诡谲的声响。

  奢华包厢内,阳光透过雕花窗,在青砖上织出斑驳光影。

  黑衣人靴跟碾过青砖的 “咔咔” 声,混着铜铃轻响,在密闭空间撞出回音。

  他修长手指握着茶杯,轻抿一口,冷声:“气血境初窥便融会莽牛拳… 此人留不得!”

  猛地砸杯,茶水飞溅在阳光里,像洒了一把碎金。

  刘龙弓着背立在一旁,眼神敬畏又不甘。

  碎光照射下,他脸上狰狞之色格外可怖,冷哼:“那小子既爱当英雄,便让他葬身英雄冢!”

  黑衣人 “嚯” 地站起身,双手负于身后。

  在包厢内来回踱步。

  他的身影在光斑中时隐时现,脚步急促而沉重。

  好似在权衡着生死大事。

  一边踱步,一边冷冷开口:

  “不可莽撞行事!他身为公门中人,在县城里动手,太过招摇。一旦事情败露,咱们谁都担待不起。得想个周全的法子,把他引出城去,悄无声息地解决掉,方能万无一失。”

  声音冰冷刺骨,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。

  刘龙皱起眉头,眼珠子滴溜一转,略一思索。

  脸上便浮起一抹阴恻恻的笑容。

  他猫着腰,凑近黑衣人,压低声音道:

  “我知晓他有个相好,叫李雪,和她母亲不过是经营药铺的普通母女,没什么厉害背景。对付她们,简直不费吹灰之力。”

  说到此处,眼中闪过一丝狡黠,另一只手的指尖无意识抠向手背上的结痂 —— 那是被赵崇山碾碎的碎瓷片留下的印记。

  黑衣人闻言,猛地停下脚步,转头看向刘龙。

  那目光仿若一道寒芒,能看穿人心,让人不寒而栗。

  须臾,他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赞赏,转瞬即逝。

  紧接着又恢复了那副冰冷的神色,沉声道:

  “动手之前,务必要把沈默的行踪摸得一清二楚,每个细节都不容有失,千万别出岔子。此事干系重大,切不可掉以轻心。”

  刘龙忙不迭点头,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。

  恭恭敬敬道:“您放心,我一定把事情办得妥妥当当,那沈默绝对逃不出咱们的手掌心。”

  说罢,微微欠身,姿态极尽谦卑。

  可即便如此,他依旧瞧不清黑衣人的面容,对方就像一团迷雾,神秘莫测。

  待其退下,黑衣人凝视着窗棂切割的阳光——那光斑落在青砖上,像极了沈默父亲倒在血泊中的姿势。

  檐角铜铃骤响,惊飞群鸽。他捏碎杯沿,裂痕蜿蜒如即将出鞘的刀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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