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7章 明月斩魔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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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陇眼风扫过江雪珑,嘴角细微地抽搐了一下,仿佛有话在舌尖滚了一遭,又硬生生咽了回去。他转向王大为和张雨笙时,脸上已挂起一副江湖人特有的、似笑非笑的神情,答得干脆利落:“对,我是她表舅舅。”江雪珑眼睫轻眨,对这个凭空冒出来的“表舅舅”未置一词,全然不去深究这个“表舅舅”是什么弯弯绕绕的亲戚关系。
“你这丫头,”古陇从口袋里摸出烟盒,叼了根烟在唇间,却不点火,声音里带着点久别重逢的熟稔,“多久没音讯了?一找我就是来警察局捞人。”他话语一顿,目光在她脸上意味深长地一剐,“这次撂倒的是人,还是……”他刻意拖长了语调,“不是人啊?”
不了解“前情”的张雨笙,完全不懂古陇话里的深意,只觉愤慨,迫不及待地接话:“熊先生说得太对了!三联帮那帮杂碎简直不是人!像黏在身上拍不掉的蟑螂,恶心!”
“三联帮?”古陇嗤笑一声,年轻时混过四海帮的资历,让他对这些帮派之人透着骨子里的鄙夷。“近些年发展太快,底下尽是些不入流的货色,狗仗人势。”
他虚虚吐出一口不存在的烟圈,神色敛起几分:“但明枪易躲,暗箭难防,你们几个最近也收敛点,别硬碰,小心吃亏。”他的目光最后钉在江雪珑身上,加重了语气,“尤其是你!站在亮处的人,最怕被暗处的耗子惦记。”
王大为和张雨笙听了这话,虽然对“站在亮处的人”这几个字产生了些疑惑,但也没深究。心想,这大概是:长得好看的人,自带光环的意思吧。
“知道了。”江雪珑从善如流地点头,随即极其自然地拍了拍肚子,流畅地转换话题,“肚饿,东道主请吃饭。”为了替王大为登台,她至今粒米未进。
古陇被她这反客为主的理直气壮逗乐,大手一挥:“走!带你们去祭五脏庙!”
王大为一听古陇话里也带上了自己,连忙摆了摆手,面露歉疚:“多谢熊先生给我们当担保人,但我得赶紧回去接女儿,抱歉不能跟你们一起去吃饭了。”
张雨笙见王大为不去,也连忙扶了扶眼镜:“谢谢古陇大侠的好意,我特别想去蹭你们一顿饭,但我家有门禁,回去晚了要挨揍......”
古陇看看这个,又看看那个,最后目光落在唯一剩下的江雪珑身上,“啧”了一声:“只剩你一个人的话倒好办了,家里有佣人,回家吃得了。”
……
古陇宅邸。
餐厅里,精致的台菜摆了一桌。古陇听着江雪珑说来台湾拍电影,独自住进眷村体验生活,差点没把嘴里的汤喷出来。
“你胆子真大!”他放下碗筷,瞪着她,“你以为台北现在治安很好?大街上抢劫、杀人、强奸的案子多了去了!眷村以前是很团结,但现在很多人都搬走了,租客鱼龙混杂。你不要觉得自己有点绝技就掉以轻心,君子不立危墙之下!”
“行,”江雪珑夹了一筷子三杯鸡,态度像是听了,又压根没往心里去,“我晚上‘尽量’不出去溜达。”
吃完饭,古陇起身踱进书房,不多时拿了一本书出来,随手丢在江雪珑面前的茶几上。
书脊撞在玻璃上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江雪珑拿起一看,暗色封面上,一轮孤寂明月映照着一把染血的古剑,书名龙飞凤舞——《明月斩魔录》。
她惊讶地抬眼:“哦?这个就是以我为原型写的仙侠小说?竟然已经出版了?”
古陇得意地靠在沙发上,晃着酒杯里的橙汁:“已经是畅销书了。”
江雪珑故意打趣,拿起书朝他晃了晃:“你把书给我,是要让我这个原型人物给你签名吗?”
古陇翻了个白眼:“我的书,你给我签名?倒反天罡!”他没好气地说,“这本是送你的!我已经签了名了,还给你写了一段话。”
江雪珑顿时满心好奇,作势就要翻开看,古陇却突然倾身,一掌按住了封面。
“走了再看。”他的语气有点不自然。
江雪珑笑起来,揶揄道:“莫非写了什么肉麻的话?你还把自己整害羞了?”
“滚滚滚。”古陇一边骂一边松开手,重新靠回沙发。“我几岁,你几岁?我会给你写肉麻的话?尽胡扯。”
江雪珑看了看客厅的挂钟,拿着书站起身:“不早了,确实该滚了,那我就走了哈。”
“走吧走吧,”古陇也站起来,状似随意地补充了一句,“对了,这本书已经有电影公司联系我想买版权了。你看看小说,如果有兴趣,女主角就你自己演。”
江雪珑眼睛倏地亮起,顿时来了兴趣:“好啊。”
……
夜色沉凝,眷村静默,偶有几声犬吠。老樟树在风里沙沙作响,投下满地斑驳碎影。
江雪珑轻轻推开院门,隔壁王大为的窗户早已漆黑。她悄步回到自己房间,合上门,将外界彻底隔绝。
落地灯晕开温暖的光。她洗净疲惫,换上舒适睡衣,这才拿起那本《明月斩魔录》,倚靠床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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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开封面,扉页上是古陇狂放的笔迹,一撇一捺仿佛都带着他特有的不羁江湖气——
阿珑吾友(勉强算是个朋友吧):
见字如面。
写这本书时,总想起你执剑站在我书房里的样子——月光从窗口照进来,把你那副“怎么这么麻烦”的表情照得一清二楚,后面是那把吵得我几个月睡不着觉、写不出字的破刀在鬼哭神嚎。
那晚之前,我以为我这辈子就这样了,酒精泡着,烂稿凑着,一副残躯半死不活地拖着。反正江湖嘛,不就是你坑我、我骗你,最后一起烂在泥地里。
然后你来了。劈了那刀,也顺手好像把我那点浑浑噩噩也劈开了一道口子。
你说“古大叔,你这剧情漏洞比筛子还多”,气得我差点把烟灰缸砸过去。但回头想想,又他妈的对极了。跟你吵架比跟一堆人喝酒有意思,虽然你半点不懂给前辈留面子。
这本书,是我虚构的你的故事(毕竟你也没告诉我你的故事),也是我“重新活过来”后写的第一本书。卖得挺好,估计够买一车库的烟灰缸了。
“谢”字太肉麻,不说你也懂。
——古陇
页脚还有一行小字:“看书就看书,别边看边挑毛病!下次见面不想跟你吵架!”
江雪珑一字一句读完。
室内寂然,唯窗外风声偶尔掠过。她低着头,碎发遮了眼。良久,才极轻地吸了一下鼻子,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粗糙纸页,嘴角却一点点弯起,凝成一个柔软而略带唏嘘的弧度。
确实……有点肉麻(好哭)啊。
她轻轻翻过扉页,如同对待一件易碎的珍品。目光落入正文第一页——
江湖上很少有人知道,“明月”不是一把剑,也不是一招武功,而是一个人。一个女人。
她出现的时候总是夜里,像一道月光凝成的影子,脚步轻得连鬼都听不见。 据说她专杀“非人”之物——那些借着人的皮囊祸乱世间的妖魔邪祟。
今夜,她要去杀一个“熟人”。一个三天前才刚给她煮过一碗阳春面、笑容憨厚得让人毫无防备的面摊老板。 他的汤头里,藏着三缕失踪幼童的魂魄。
江雪珑的指尖点在“魂魄”二字上,微微挑眉,下意识喃喃:“汤头里怎么藏得住魂魄?”
话音未落,耳边仿佛立刻炸开古陇的咆哮:“看书就看书,别边看边挑毛病!下次见面不想跟你吵架!”
她低低笑出声来。古大叔,还真是了解她。
她勾起唇角,缓缓地,翻向了下一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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