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4章 小操小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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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正在此时,狱卒来了,叫赵竞之去干活。

  监狱里晚上也有活干的,但是比白日里轻松些,对很多犯人来说是放风的好机会。可这样的好机会,可不是人人都能得的,而赵竞之之所以入了狱卒的青眼,是因为他会养马。

  盘於人是养马的好手,且北方部族好战,马和战士一样,是重要的战力,故而他们对养马事务极为重视。汨罗因为水草丰美,是盘於最重要的牧马城池之一。

  而盘於王庭又都是好战分子,战马消耗大,故而汨罗几乎成了养马之城,征用平民养马不够,连监狱犯人也被逼去养马。

  而马无夜草不肥,夜里自然也需要人添料加草,弼马者昼夜不睡,狱卒要偷懒时,便起了歪心思,想找犯人来干这个活。

  但养马可是重要活计,马的命可比人命贵重,哪能随便交给别人?可谓是良人难寻。

  因此林妩动了个心眼,那一日马儿吃草时,她故意采了些让马儿振奋的草药,使得马儿发狂。赵竞之当场展露几招控马技能,又佯称自己祖上是富户养过马,自然就被狱卒看上了。

  林妩是想着,让赵竞之去活动活动,散散心。

  因为他来了盘於之后,心情不算好。尤其是听闻盘於王交代的背叛一事,他就一直心里装着事。

  她也算投其所好了,赵竞之确实喜欢马。

  而且……

  “大人,昨夜小的看有几匹有孕的母马即将临盆,怕是今夜就要生了。内人正好通些医术,不若让内人同行,兴许能帮忙接生。”赵竞之说。

  狱卒一听大喜,那感情好啊。他们也有给马接生的人,但一下好几匹同时生,人手就不够了。万一死了马,那可是大过错。

  这么一想,他马上同意了。

  赵竞之便神清气爽,领着媳妇阔步出门,约会去喽!

  而此时,后知后觉回过神来的宁司寒和赖三,同时蹦了起来。

  好家伙,难怪赵竞之这么热心给他们踩背呢,原来是把他们心气踩没了,他好趁机和林妩出去行事?

  真是会咬人的狗不叫,最诡计多端的是这个赵竞之!

  但赵竞之可懒得将心思放在他们身上,这会儿正大摇大摆,和媳妇一块,夫妻双双去喂马呢。

  不,是赵竞之喂。

  林妩,是不能从他身上下来的。

  “养马的地方污糟得很。”赵竞之踏在满地马粪上,他自己不以为意,却对林妩三申五令:“你不许下来,搂紧我的脖子,知道没有?”

  林妩点点头,趴在他的背上,看他添料,加水,时不时还跟马儿说说话。

  他是真喜欢马。

  在京城时,他就经常骑马,仗着自己功勋之家,常常打马过街,直入侯府,是京城头一等独一份的鲜衣怒马少年郎。

  不论什么烈马到了他手里,都跟犬儿一般听话。

  他也将马当成家人,爱马的照料从不假手于人,他堂堂兰陵侯,常常亲自给马洗刷,每日都要去看一趟,加加料,说几句话。

  有那么一段时间,后宅的姨娘们还争相去讨好“马姨娘”,好借机亲近他。

  此时,他正对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,嘚吧嘚地低声说话。而那马温顺垂头,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了看他,又看了看林妩。

  然后,伸出舌头舔了林妩一下!

  林妩差些儿惊叫出声,失手要从赵竞之背上摔下来。

  赵竞之大笑着揽住她的腰,精悍的手臂往胸前一带,便耍杂技似的,将林妩从背后搂到胸前来了。

  然后笑意盈盈看着她的双眼:

  “娘子真可爱,它这是喜欢你呢。”

  可林妩满心满眼都是:

  马的口水臭臭的……

  “行了行了。”赵竞之心情很好,用帕子给她擦了脸。

  还别说,贵族的优雅体现在细节里,比如赵竞之能吃苦是能吃苦,但是随身还不忘携带帕子,并且每天都有好好洗呢。

  为林妩擦好脸之后,他点了点那匹马:

  “不许闹了,记住了吗?这是我娘子。”

  枣红马仿佛真会听话似的,从鼻子里喷气,表示自己知道了。

  林妩大感神奇,惊讶的从赵竞之怀里探头,对马是瞧了又瞧,大眼睛里满是好奇。

  这副小模样,看得赵竞之的心都软了。

  “一匹马也值得你这样看?”他含笑道,眼中波光潋滟。

  “是时候,看看你相公我了。”赵竞之背着林妩,噌噌噌跑上山坡。

  山坡上是一个个的草料垛子,从这儿往远处看,便是牧马滩。

  弯曲的大河上漫天繁星,一轮寒月照得河滩上夜牧的马儿鬃毛毕现,银亮长川反射冷白的光,颇有仰观宇宙之大,俯见己身之渺的宏大美感。

  赵竞之便是在这样的月色里,和林妩一起挨着草垛,又扯下几根草来,在灵活的指尖绕来绕去,最后将一支草编的小蛇呈在林妩眼前。

  “喏。”他别开头,装作很随意的样子:“十八岁了。”

  “啊……”林妩接过来,自己先吃了一惊。

  近来事多,她几乎要忘了,今日是五儿的生日,也就是这副身子的十八岁生辰。

  没想到,赵竞之替她记着。

  “多谢侯爷。”她将那草编小蛇接过来,心情有些复杂。

  小赵的心意是好的,可是大兄弟,今天可不是我的生日……

  再说了,大晚上把她背到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,又磨磨蹭蹭挨着她,是什么意思?

  林妩心生疑虑。

  赵竞之大概感受到了,不悦地瞥了她一眼,口气骤然恶劣:

  “怎么,在你眼里,爷就是那般猴急好色之人?”

  林妩:“……不是的。”

  而是,男子都是那般猴急好色之人!

  赵竞之可是有过几房妾室的,跟姜斗植那种性冷淡,以及赖三这种小孩子可不一样。林妩对一切成年知事的男子一视同仁,保持高度警惕。

  赵竞之看她的面色便看出来了,心中冤得要死:

  “这牧马滩,是当年我祖父最喜爱的地方,祖父在天之灵,我不过是想带你来让他看一眼……哎!”

  他板着脸,劈手要去夺那小蛇:

  “不信算了,东西还我!”

  林妩:……

  还好她人够机灵,把手往身后一藏,赵竞之没能抓到小蛇。

  抓到她的惊天大秘密上了。

  蛇男惊愕。

  这下是连洗也没得洗,辩无可辩了!

  “我我我我……”他我了半天,脸红到耳根子。

  林妩实在无奈,劝道:

  “侯爷,要不先把手拿开呢?”

  赵竞之猛然惊醒,这回是连脖子都红了,赶紧偷东西被抓包似的,立即将手收回。

  “小爷真没那意思!”他粗声粗气道。

  林妩瞟了他一眼,哎,他果然还是对惊天大秘密情有独钟啊,以前还藏着掖着假装自己喜欢清贫美人,将自己压抑成啥样了。

  所以说人还是要坦然面对自己的喜好和欲望。

  赵竞之费那老大劲娶了那么多房小妾,个个都平平无奇,他就没能满足过。

  以至于这会儿,竟像个初哥,手眼嘴都不听指令了,各干各的。

  嘴:没那意思。

  眼:看一眼能算什么意思。

  手:好摸,想摸。

  最后还是凭借强大的意志力,克制心中恶魔,艰难地将手抽走了,并且咔哒咔哒地搬动僵硬的脖子,强行使自己的脸面对远方,嘴还硬道:

  “小爷,真没那意思。”

  林妩:“……好的。”

  尴尬地气氛持续了好一会儿,才被赵竞之清清嗓子打破:

  “我的祖父是在北地出生的,这一辈子都驻守在边境。小时随军,大了领兵。尤其盘於,当年还是大魏国土,我祖父自小在这牧马滩上驰骋,从一个孩童长成了边陲大将。”

  “四十年前,盘於可还流传着一句童谣:达旦窥牧马,不敢过平遥。当年的达旦虽然对大魏有窥视之心,但因为有赵家军驻守,他们只敢在牧马滩对岸贼眉鼠眼地偷看,是一步也不敢越过平遥关。而平遥关……”

  他语气略沉:

  “位于牧马滩对岸,是盘於与达旦交接之地,大国北门,守住平遥关,便是掐住了达旦南下的路子。大魏百年来不曾受达旦进犯,便是因为有赵家把持平遥关。”

  “只可惜……”

  凤眼星眸目光悠长,落在牧马滩对岸那一望无际的黑暗中,仿佛要穿过那一片沉寂,找寻往日的荣光。

  “成也平遥关,败也平遥关。”

  “四十年前,祖父带着数十万赵家军,战死在了平遥关。”回想起祖父,赵竞之的心情是很复杂的。

  他是土生土长的京城贵公子,虽然侯府显赫战功累累,但从他父亲那一辈起,就甚少沾染兵权。

  “赵家人世代都是马背上的将军,但到了祖父这儿,便不许我父亲过问兵事,故而我父亲在兵法上十分平庸,早年便从边关回了京,做个闲散侯爷。”

  虽然此刻的赵竞之看起来很平静,但林妩知道,平静的底色是悲哀。

  战功赫赫,手握兵权,既是武将的荣耀,亦是武将的悲哀。

  天家需要他们,又忌惮他们。皇帝想让北地的狼咬断外族的脖子,却又想在狼的脖子上套绳,让他们做天家的狗。

  而赵父以及他的妻儿,便是那帝王手上的缰绳。

  赵父回京,说是先帝体恤赵家人在边关凄苦,许以荣华富贵,特令赵老将军的孩子回京,在天子侧畔教导。

  实际,是入京为质罢了。

  只要赵家的血脉被天家捏在手里,赵老将军,赵家军,只能老老实实在边关卖命当狗。

  而赵父,无疑是将质子的角色扮演得很好。

  “父亲恪守祖父的教训,家里连本兵书也无,严禁提起边关之事。儿时我在街上见着一本《孙子兵法》残本,被吸引住了,带回家读了两日,被父亲发现,当场给撕了掷入火盆中。”

  “他还不许我习武,是我偷偷地学,但他见一次打一次,发好大火。”

  原野广阔,星夜高远,赵竞之的声音听起来如同梦呓:

  “唯一被允许是,是骑马。”

  “赵家人擅骑术,但骑术这玩意儿,离了战场,不过是贵公子们围猎射花头的游戏,在天家眼中不值一提。因此,我父亲不肯沾惹兵事,却愿意教我骑马。”

  “那时候,父亲便会提起他在北地时,祖父带他去牧马滩纵马的旧事。”

  与桀骜张扬的赵竞之不同,赵父却是一个低调平实之人,扔进京中多如牛毛的达官贵人里,挑都挑不出来。

  赵父避而不谈四十年前赵家军大败,在牧马滩对岸全军覆没一事,亦不谈之后的四十年里,赵家军残部在北地苦守,最终死死伤伤,风光不再的遗憾。

  可他的悲伤,他的愤恨,他的不甘心,却藏在一次次纵马时掠过耳边的风声里。

  而这风声经由他的心,也传到了赵竞之心中。

  赵家人,即便被套住脖子,即便缰绳上的铁刺扎进肉里,即便被拿捏得血肉模糊。

  狼,终究是狼。

  狼,永远都不会变成狗!

  数十年前,还是这样凛冽的冬季,还是这样静谧的牧马滩,还是这样璀璨的星夜。

  一个威严又慈爱的大将军,带着他的孩子,在河边纵马驰骋。

  年年岁岁景相似,岁岁年年,人不同。

  如今,老父战死,孩子早逝,唯有孩子的孩子,在此凭空想象当年父子相处的温馨时光。

  那是再难复刻的美好回忆。

  林妩不由得替赵竞之感到唏嘘,这个要安慰他几句,忽然听到他说:

  “其实,昨日也并非无法重现。”

  “如果我有个孩子,岂不也是父子纵马,其乐融融?”

  “妩儿……”

  林妩:……

  不对劲,说好的不猴急好色呢?

  说好的没那意思呢?

  十八岁只是最低底线,不是放饭的号角!

  还好赵竞之噗嗤一下,又笑了:

  “看把你紧张得,将爷想成什么人了?”

  他伸出两根手指,拈着林妩的下巴,勾起唇角:

  “洞房花烛夜可是大事,爷会在这种地方,草率又随便地要了你吗?”

  “怎么也得再来个十里红妆,凤冠霞帔,天下同喜,宴席三日,大操大办……”

  林妩脑瓜子嗡嗡的,别的什么也没听见,就四个字震耳欲聋:

  大操大办?操什么办什么?

  还大操,大办?

  这不行……

  她还在胡思乱想时,温热的薄唇已经凑到眼皮底下,那抹笑意无限放大了。

  “又在走神。”

  “你可真是,眼里什么都有,就是没有小爷,是不是想气死我?”

  “看来,小爷想在你眼中谋得一席之地,还得使点手段……”

  说着,那浅色的薄唇便压过来了。

  大操大办不是时候,暂且小操小办,聊以解渴吧。

  赵竞之抱的是这样的心思。

  可真正行动起来,那简直是天雷勾动地火,浑然忘我,越来越渴,啧啧水声震天动地……

  “等一下!”

  林妩不得不推开赵竞之的脸:

  “侯爷,有人!”

  “草垛子后面,有人在亲嘴!”

  难怪这嘬嘬嘬啵啵啵的水声大得有点异常,林妩觉得自己和赵竞之都是斯文人不止于此啊,果然探头一看。

  岂止亲嘴,两个赤条条的身影……

  已然真枪实干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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