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8章 新疆猛女枪杀同事案蒋爱珍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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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想到出了内科室之后,正好看见了四号仲秋,这个八婆就是最先造谣的那两个老娘们之一。蒋爱珍看到仲秋之后勃然大怒,马上把枪口对准了她,仲秋吓的赶紧捂住了脸,好像是觉得这样蒋爱珍就看不到她了。
蒋爱珍根本没有跟她废话,直接扣动扳机,一枪就将仲秋打死了。
枪声响过之后,二号戴书芝从办公室里冲了出来,她可能是想出来看看怎么回事,结果直接撞枪口上了。
蒋爱珍马上瞄准了戴书芝,戴书芝当场就愣住了,呆呆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,蒋爱珍手指一动,子弹打在了戴书芝胸口上,当场把人打倒在地。
不过戴书芝还没有死,痛苦的躺在地上直哼哼,这时候她的孩子也跑了出来,一看妈妈中枪倒在了地上,也吓的傻掉了。
蒋爱珍走过去,一把拉开那个小孩,然后端起枪对准戴书芝说道:“你竟然还没死,还在这哼哼!”
接着蒋爱珍再次扣动扳机,一枪打在了戴书芝脑袋上,这一下神仙过来也救不了她了。
开完这枪之后,蒋爱珍一抬头,正好看到了七号郭建雄,郭建忠吓的转身撒腿就跑,蒋爱珍赶紧开了一枪,不过这一枪打在了郭建雄的胳膊上,让他捡了一条命。
现在一号、二号和四号都死了,接下来毫无疑问要先去杀三号谢世平,蒋爱珍直接去了医院家属院。
到了谢世平家门口之后,蒋爱珍刚想往里进,结果一条狗冲出来挡在了门口,冲她汪汪直叫。
蒋爱珍马上举起枪,想要把这条拦路狗杀了,就在这时候,谢世平的儿子从屋里跑出来对她说道:“阿姨,我爸爸没在家!”
蒋爱珍想了想,把枪放了下来,然后转身就走了。
其实当时谢世平在家呢,他在屋里看到蒋爱珍端着枪冲到自己家门口,知道大事不妙,吓的赶紧藏在了床底下,然后又让儿子撒谎,把蒋爱珍骗走了。
离开谢世平家之后,蒋爱珍继续到处寻找仇人,可是这时候事情早就传开了,没一会功夫,她身后就跟了几百人。
这些人手里基本上都有枪,但却没人想对蒋爱珍动手,因为大家其实都知道是怎么回事,所以这些人只是离老远的劝蒋爱珍:“小蒋啊,把枪放下吧,有话好好说!”
蒋爱珍回答道:“没什么好说的,开了那么多次会都说不清楚,我只能拼了!”
接下来蒋爱珍开始对着大伙诉说自己的冤屈,但就是不肯投降,大家也没有招,双方就这样僵持了起来。
上级领导也很快就接到了消息,经过研究后马上就做出了部署,定下的策略就是必须要活捉蒋爱珍,千万不能将她击毙。
随后领导指派了团里最厉害的神枪手郝振杰,让他负责开枪,只能把蒋爱珍打受伤,不准将她打死。
可是郝振杰表示,自己没有把握,让领导再找别人,领导没办法,只能又找了个神枪手,这个人名字叫冯玉森。
冯玉森平时能在三十米之外将乒乓球一枪打飞,几乎是百发百中,结果他听完任务之后,马上开始不住咳嗽:“不行啊,领导,我这几天感冒了,不停的咳嗽,我控制不住,万一瞄准的时候咳嗽一下,把人打死就完了!”
这回领导也明白了,这些小兵就是不想伤害蒋爱珍,虽然我没办法帮你,但是想让我动手,我肯定要推脱。
蒋爱珍一边跟大家对峙了一个多小时,一边继续到处寻找仇人,当她经过一个公共厕所的时候,突然从厕所里冲出来一个男的,从后面一把将她抱住了,蒋爱珍挣扎了几下,就把枪扔在了地上,并且大声说了一句:“我自己来!”
随后蒋爱珍自己徒步走向了远处的一辆指挥车,开门上了车之后,她告诉车上的领导:“带我走吧,去哪都行,我绝对不自杀。”
蒋爱珍随后被关进了石河子拘留所,张国政同样被关了起来,理由是怀疑他指使蒋爱珍杀人。
这起案子很快就在石河子地区引起了很大的震动,当地的法院院长和公安局局长亲自出马,一起去了医院展开调查。
通过走访发现,绝大多数群众都在替蒋爱珍说话,好多人都说她是被人迫害的,如果把她枪毙了,那简直就是没有天理了。
但是114团场领导这边的情况却不一样,大书记冯俊发提出了三个意见:
第一、张国政和蒋爱珍的奸情属实。
第二、调查小组的做法是正确的,以前是这么做的,以后还要这么做。
第三、蒋爱珍的行为是反革命杀人案。
这三条提出来之后,参会的所有人都没有说话,沉默了一会之后,法院院长和公安局局长一起表态:
这件事的整个过程,你们很多做法都是错误的,因为咱们国家的法律有规定,在审理涉及个人隐私的案子时,不能公开审理,你们竟然召开群众大会,这才促使矛盾激化。
另外你说的反革命杀人也是不对的,明明是你们整她,她才反抗杀人,这怎么能是反革命呢?
另外114团领导提议将被杀的三个人评为烈士,也被法院院长和公安局局长提了反对意见,这种情况不符合烈士评定标准。
可是由于那个年代法院还没有独立出来工作,必须得听从团场领导的指使,所以随后领导就以法院的名义定下了一个结论,判处蒋爱珍死刑立即执行。
当时的法院院长叫王新如,他赶紧去找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,递交了自己的意见。
王新如认为,蒋爱珍是在连续被迫害的前提下杀人的,虽然她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制裁,但是那些迫害她的人同样也应该接受审判。
然而现在迫害她的那些人有的已经升官了,组长杨明山被调到河南平顶山煤矿当了工会主席,而药剂员谢世平本来是最底层的小兵,现在竟然当上了114团的运动办公室主任,这堆蒋爱珍来说是不公平的。
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完案情之后,觉得这件事不太对劲,赶紧通知石河子这边重新对此案进行调查,同时将蒋爱珍的死刑改成了死缓。
随后王新如给人民日报写了一封几千字的信来反应这个情况,目的就是想靠舆论的力量来帮蒋爱珍平反。
人民日报对这起案子非常重视,先是把这封信放到内参里面,直接送到了大领导的办公桌上。
随后的1979年10月20号,人民日报第三版刊登了一篇七千多字的文章,标题为蒋爱珍为什么杀人?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密切关注。
接下来石河子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详细调查,用了五年时间,终于还了蒋爱珍一个清白,1984年九月份,石河子法院重新审理此案,一审判决蒋爱珍无期徒刑。
但是蒋爱珍不服,马上提出了上诉,1985年1月15号,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在乌鲁木齐人民剧院再次公开审理此案,一共用了两天的时间。
1月16号晚上七点钟,审判长宣布了终审判决,判处蒋爱珍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。
由于此时蒋爱珍已经被关押了六年,再加上她在服刑期间表现很好,1990年七月份,蒋爱珍被减刑释放出狱。
蒋爱珍杀了三个人,但只坐了不到十二年的牢,无论她杀人事什么原因,这个判决结果比今天要轻多了。
其实这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政策问题,此案发生的时间是1978年,当时文革刚刚结束,上层已经确定了新路线,蒋爱珍的案子,正好具有执行新路线的重要宣传作用。
当初人民日报那篇文章发出来之后,114团党委书记冯俊发就因为渎职罪被撤职,并且监视居住,随后他便一病不起,1984年就死了。
调查组组长杨明山也因为渎职罪和侵犯人身权利罪被逮捕,而且碰巧跟蒋爱珍一起关进了石河子看守所。
有一次放风的时候,两人碰到了一起,蒋爱珍问杨明山:“你后悔吗?”
杨明山回答:“后悔!”
蒋爱珍继续说道:“现在我们都坐牢了,你害人也进来了。”
杨明山没有说话,但是回到监舍里之后,他开始整天的薅自己头发,几天就把脑袋薅秃了,到了1984年,他也死在了看守所里。
谢世平同样被逮捕了,不过因为他老婆被杀,而且他在这件事中并没有起到决定性作用,所以最终被免于起诉。
最后用蒋爱珍的一句话来总结这个案子:“我不服的是对诬陷罪判的太轻,他们的言行比杀人还厉害,应该要加重传判刑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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