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7章 人堕成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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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细雨歪着脑袋,打量着问路男子。

  二十来岁的年纪,个头不高,瘦得很。

  头发乱糟糟的,胡乱绑在一起,脸上带笑,笑意却未达眼底。

  问着她话,一双眼却在村里四处乱看。

  身上穿着棉衣棉裤,就是棉衣宽了点,棉裤长了点......就像是偷穿了别人的衣物。

  细雨捂着鼻子,向后退了一步。

  好臭!

  问路的男子,穿得虽干净,但他身上有一股臭味——像是久未洗澡的汗酸味、脚臭味、还有难闻的血腥味......种种气味糅合在一起,混在一起的那种酸臭酸臭!

  细雨嫌恶得呕了一声。

  眼前这人,比她还埋汰!

  她身上可不臭,也没血腥......不对,血腥味??

  细雨一怔,伸长脖子,鼻子抽动数下——难闻的臭气再次飘入鼻端,酸臭中夹杂着腥臭的的血腥味......她并没有闻错!

  细雨再次打量起问路男子的面相。

  长得倒是一副和气样。

  只不过,男子印堂发黑,眼圈乌青,双眼赤红,布满了血丝。

  更让细雨注意得是,男子身上有一股凶煞之气。

  煞气?

  细雨挠挠下巴。

  这男的杀过人!

  煞气如此浓厚,杀得还不止一人!

  有意思,长了一副和气相,却杀人如麻,真是人不可貌相。

  问路男子身上的血腥味,令细雨想起了黑风匪寨。

  恶贯满盈的黑风匪寨,整个寨子里都充斥着浓重的血腥气,就连寨子里的土匪,身上也浸透了那种血腥之气。

  眼前这男子,同样满身血腥气。

  莫非,他也是个土匪?

  细雨眯起眼。

  如此浓重得血腥气,这男子肯定出自附近哪个土匪窝!

  他探听过马村,莫非是打探消息的探子?

  哼,那个乌烟瘴气,恶事做尽的黑风匪寨,已被她连根拔起,烧得干干净净。

  寨中的一众土匪,也烧成了灰,被山风刮散,落在山林间。

  尘归尘,土归土。

  如今,又冒出个土匪窝?

  啧啧啧,这是给她送功德来了!

  细雨咧嘴笑起来。

  这帮子土匪肯定吃到了包有铜钱的饺子,才会撞大运,撞到她手里!

  嘿嘿,嘿嘿,嘿嘿嘿嘿嘿……

  ****************

  问路的男子,正是昨夜偷袭背山村那一伙流兵,其中的一员。

  他姓陈名方,本是一普通农户,已娶妻生子,过着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的普通生活。

  忽有一日,官兵凶神恶煞地冲进了他们的村子。

  村里的男人,除了年老体弱的不要,年幼还不足十二岁的不要,剩下的都被官兵强行带走。

  陈方自然也在其中。

  他们被朝廷强征入伍,操练了大半个月,好多人连枪都拿不起来,就被驱赶着随大军出发,要赶去并州和薛家军打仗。

  陈方幼年时,也听过战神薛定山的故事,现在,他要去打薛家军?

  他,他不行!

  陈方不想去打薛家军,他想过逃跑。

  只不过,他胆小,只敢想想,不敢真跑。

  大军里,有胆大的。

  行军路上,有三个小兵结伴偷偷逃走,很快便被捉了回来。

  当着全营的面,逃走的三个兵卒,当众砍了脑袋。

  三颗脑袋在地上滚出好远,陈方脸色煞白,几乎吓破了胆。

  娘哎,幸亏他没逃。

  否则,地上的脑袋,也得多他一个!

  陈方安分下来,老老实实地跟着大军赶路。

  到了得胜山,他上了战场。

  这次,他彻底吓破了胆。

  从没想过,战场是这样的——到处是血,到处是断肢残臂,到处是残缺不全的尸首……同个营帐的伙伴,一转眼,就倒在了他的面前。

  那双眼,昨夜还满是憧憬。

  跟他说,等明日打完仗,打扫战场时,他要多多搜寻战利品。

  等日后回到家,家中苦等的妻儿老小,也可以过上好日子。

  言犹在耳,人已不在。

  那双眼黯淡无神,就那样半睁半闭,茫然地盯着他。

  陈方趴在地上,几乎将胆汁都吐出来。

  等吐完了,吓破的胆子也回来了。

  他要逃,逃出战场,逃离这片人间炼狱!

  他趴在死尸堆里,趁人不注意就往外爬,等爬出了主战区,陈方连滚带爬,跑进了得胜山。

  胆小的陈方,最终选择当了逃兵。

  不逃不行。

  留下来,死的迟早轮到他,就如同那双茫然的黯淡双眼。

  他不想死。

  对面与他们对敌的,可是并州薛家军。

  陈方可不信,他们这些临时凑起来的大军,能打得过出过战神的薛家军!

  留下来是死,当逃兵也是个死。

  留下来说不定明日他就会死,可当了逃兵,得把他捉回来才会死。

  若他没被捉回来呢?

  死在战场上的人那么多,若以为他也死在战场上了呢?

  陈方咬牙,拼一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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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要活着,回家去,家中还有妻儿家小,他要回家!

  陈方胆战心惊,在得胜山里躲躲藏藏。

  冬日的得胜山,很难找到吃的,他刨草根剥树皮,苦捱三日后,遇到了同是逃兵的傅羽一行人。

  在弓箭抵头的情况下,陈方加入了傅羽的队伍。

  傅羽原是猎户出身,后入伍从军。

  原想建功立业,光宗耀祖,可从军两年,他对夏朝军队失望透顶——从上到下,从里到外,从兵部阁老,到军中将领,全都烂完了。

  烂到了根。

  夏朝气数将尽。

  十万大军,敌不过三万的薛家军,说出去,简直像个笑话。

  良禽都知道择木而栖,傅羽自然也懂这个道理。

  夏朝,就像一艘注定要沉的船,谁坐上去谁傻瓜。

  傅羽自然不傻。

  朝廷军队无能,反了朝廷的薛家军却军纪严明,锐不可挡!

  加入这样的军队,方能建功立业,甚至......封侯拜相!

  傅羽生了叛逃之心。

  可如何加入薛家军,就需要细细思量。

  直接战场投降?不行,直接投降,那是俘虏。

  傅羽自恃身手过人,也有胆识谋略,自然不甘心当个地位低下的俘虏。

  身为俘虏,自然处处受人辖制。

  就算被薛家军收编为战力,也不过一介小兵。

  他想往上爬,难如登天。

  还不如,整合一队人马,直奔并州,投奔薛家军。

  到时候,他带人投奔有功,没准直接就能封个百夫长。

  百夫长后是千夫长,千夫长后有万夫长......凭他的本事,他定能在薛家军里,夺得一席之位!

  在如此盘算下,傅羽带着手下剩下的新兵,直接逃离战场,进了得胜山。

  他曾为猎户,在山里自然如鱼得水。

  在他的带领下,陈方等人总算能勉强填饱肚子。

  只是,随着收留得逃兵越来越多,就算是傅羽,也没办法在冬日的山林里,每日都搜寻到足够三十多人吃得食物。

  三十多个年轻汉子,又饿又冷,走路都打飘。

  怨声渐起。

  再后来,他们无意中在山里,看到个隐在深山里的小村落,前山村。

  趁着夜色,三十多个饿疯了的流兵,如同饿狼一般,扑进村子里。

  满村上下在睡梦中,被捆了手脚,堵了嘴,拖到了村子中央的广场。

  傅羽举起弓箭,一箭射死个村中老者。

  “杀!”

  “他们不死,若从他们嘴里传出我们的踪迹,死的就是我们!”

  他张弓搭箭,对准了三十多个流兵,一双眼冷酷无情。

  “杀了他们!”

  “或者,跟他们一起死!”

  三十多个逃兵,有和傅羽一样的老兵,大多却是和陈方一样的新兵。

  老兵见惯生死,上前手起刀落,鲜血就溅了出来。

  只剩新兵。

  在弓箭的威胁下,谁死,就是个十分简单的选择。

  新兵们默默出列,举起手中的刀,挥向无辜的村民。

  弓箭指向了陈方。

  陈方瑟瑟发抖。

  “我,我不敢......”他嘴唇发颤,牙齿咬得咯咯作响,也不知是冷还是怕,“傅,傅头,我,我真的不敢......”

  “我,我没杀过人!”

  傅羽冷眼,手中弓箭瞄准了陈方的心口。

  “是吗?既然不敢,那你便去陪那些村民好了!”

  陈方骇然。

  他猛地大喊,“不不不,我,我,我......我杀!”

  张开的弓弦停下。

  傅羽面无表情地盯着他,”既然敢,那就去!“

  陈方狠了狠心,拎着长刀,走向了满脸绝望的村民。

  他闭起眼,举起刀。

  身后,响起了傅羽冷酷的声音,“慢着!”

  陈方猛地睁开眼,一脸惊喜......莫非,傅头放过了他,不让他杀人了?

  却听傅羽道,“你杀那个,从左边数第七个人,杀了他!”

  陈方一愣,他下意识朝左边第七个人看去,是个孩子!

  那孩子年方三四岁,穿得十分单薄,冻得脸色青白、浑身打颤。

  陈方猛地回头,“傅头!”

  聊天时,他聊到过家中妻小,说起过家中小儿。

  傅头明明知道,他的小儿也是这个年岁,可他却命令他杀了这个孩子!

  傅羽仍举着弓箭,“陈方,我耐心有限,你最好快些!”

  “我,我......”陈方举着刀,犹豫不定。

  见他迟疑,其他流兵开始出言相劝。

  “陈方,你莫要糊涂,你若是死了,你儿子可就没了爹!”

  “就是,是让这个孩子死,还是让你的孩子没了爹......这很难选?”

  “就算你不忍心,这孩子还是活不了,何必呢?不过枉送了自己性命!”

  流兵们你一言,我一语,一字一句都敲在了陈方心上。

  他的儿子!

  是了,他若死了,他的儿子就再也盼不到爹回家了!

  他不能死!

  他还想回家!

  陈方低头,对上了那孩子惊恐的目光。

  “对不起!”

  他无声地吐出三个字,闭上眼,手中长刀劈了下去。

  “噗!”

  他劈中了!

  脸上溅上了血,热乎乎的,真暖和啊,他想。

  陈方麻木地退了回去。

  傅头满意不满意,他不知道,只是指着他的弓箭,已转向了下一个人。

  村里共有一百二十多口人,一个活口未留。

  杀到最后,几乎全是新兵动手。

  陈方麻木地挥着长刀,热血溅了他满身满脸。

  若是这个样子回到家,他那小儿肯定吓得哇哇大哭,不肯让他抱了。

  陈方想。

  他的小儿永远也不会知道,他爹为了活着,杀了另一个和他差不多年岁的孩子。

  他们屠了一个村子。

  这是个秘密。

  他会藏在心里,带进坟墓。

  到他老了,他会带着孙儿晒太阳,孙儿坐在他的膝盖上,拔着他的胡子,催着他讲故事。

  他会慢悠悠地给小孙子讲着老故事,再饮一口已经凉掉得苦茶。

  日子这样过,才有滋味。

  陈方抹去了不知何时流出的眼泪。

  泪水也是热的,和血差不多。

  泪渐干,血渐凉。

  陈方和其他流兵一起,挨家挨户搜寻食物。

  这个村子太穷了。

  他们杀了那么多人,可抢来的粮食,只够他们放开肚子,吃个四五天。

  他们又屠了一个村子,背山村。

  这一次,陈方动起手,就利索许多。

  杀戒一开,人就堕落成魔。

  陈方跟着同伴杀人,放火,抢粮抢衣,抢村民家中财物......从浑身颤抖到麻木不仁,只不过隔了短短四五日。

  抢完背山村,流兵们回到了前山村。

  选前山村落脚,是傅羽的主意。

  背山村座落在山坳里,入村只有一条路,就是从山坳口进去。

  若将山坳入口一堵,背山村的人便如瓮中的鳖,想逃都逃不了——就如同他们的做法一样。

  前山村则不同。

  虽也在山里,前山村却四处通达。

  若被官兵围堵,也有路可逃。

  傅羽一向谨慎,自然选了前山村落脚。

  从背山村抢回来的食物,也不过能多撑五六日。

  还是不够。

  有人便提起了过马村。

  翻过几座山,过马村就在山边,据说村民日子过得比较富足,若是抢了那个村子,他们说不准能过个肥年。

  陈方因长得和善,被派来打探过马村的情况。

  村子位于何处?

  村子有多大?

  村中人口可多?

  其中,村中青壮劳力有多少,老弱妇孺又有多少?……等等,等等。

  抢掠前山村和背山村的时候,自然也有这一遭。

  过马村,轮到了陈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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